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韩国居民李呈祥与中国利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利达公司在甲市A区开发的易美
韩国居民李呈祥与中国利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利达公司在甲市A区开发的易美
昕玥
2019-12-17
8
问题
韩国居民李呈祥与中国利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利达公司在甲市A区开发的易美居商品房一套,双方约定的履行地在甲市。后来因房屋面积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李呈祥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利达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利达公司已经将易美居的开发权转让,利达公司不是适格被告,因此法院无权受理此案。该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要求作出了裁定,驳回利达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利达公司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利达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李呈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A.李呈祥应当在判决生效后1年内提出申请B.本案中,李呈祥可以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C.李呈祥可以通过其本国法院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D.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 解析】BD。《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A项中申请执行的期限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B项正确;C项没有法律依据,正确的做法是公民个人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或者由其本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第24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B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学校称为()。
中国于1862年在北京的京师同文馆首先采用这一教学组织形式。
中国古代“内发论”的代表人物是()。 A.孔子B.墨子C.荀子D.孟子
《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23日载:江西赣州市教育局今年暑假前夕下发通知,明
内发论在中国古代的代表人物是()。
孟子是中国古代外铄论的主要代表。()
中国古代内发论的代表是荀子。()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表于()。 A.1985年B.1993
“以僧为师”、“以(书)吏为师”是古代()的教育特征。 A.中国B.印度
当代有一位教育专家兼作家这样叹息中国的教育:“要想使中国的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好前
随机试题
藏传佛教中的\"长寿三尊像\"包括( )。 A、弥勒佛 B、无量寿佛 C、尊
乳香除活血行气止痛外,还具有的功效是 A.祛风止痉 B.利胆退黄 C.凉血
城镇道路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时,对石灰要求错误的是()。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心脏形态改变主要是()
邮政发展物流的优势不包括()。
下列哪个方剂中同时包含桑叶、菊花两味药
下列民用建筑的场所或部位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是()。A.设置在二层,房间建筑面积为5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B.地下一层的防烟楼梯间前室C.建筑面积
男性,19岁,车祸致伤,即来院急诊,神志蒙昽、咯血、口鼻均有泥砂夹血外溢,呼吸困难、烦躁不安。左侧胸部严重擦伤,肿胀,心率98次/分钟,血压16/1...
如果施工单位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其股份关联的下属单位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可以采用()。A:业主采购建筑方案/工程方案设计成果B:业主采购“全过程”设计工作C:业
受到事故的严重威胁,Ⅱ级预警,用来表示的颜色是()。 A.橙色B.黄色 C.红色D.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