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追赶小偷。

tikufree2019-12-17  9

问题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在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追赶小偷。追赶了2公里,终于追上小偷。但是小偷持刀刺向甲,甲从地上捡了一块砖头砸向小偷,将小偷砸成重伤。由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B.乙试图入户抢劫丙。他用刀子顶在丙的熟人丁背上,以杀害丁相威胁,逼迫丁叫开丙的家门,然后乙对丙实施了抢劫。丁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他属于紧急避险C.王某的LV拎包被盗。第二天,她在大街上看到戊背着自己的小包,即向戊索要自己的包。戊承认包是自己盗窃的,但坚持不还给王某。王某激愤之下,就用手里的酒瓶砸向戊,造成戊轻微伤。戊因为恐惧将包还给王某。王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D.刘某家里发生大火,但家里无人。其邻居胡某破门而入,把火扑灭。刘某可以以“没有承诺”为由,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B

解析【 解析】B。A中,在财物犯罪中,整个追击过程都被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在此过程中被害人的反抗、追击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B是正确的。C构成自救行为,因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D属于“推定的承诺”。此时的判断标准是一般人的看法,而不是胡某的看法。即,即使胡某不承诺,如果一般人都会承诺,我们也认为这种行为是推定的承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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