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tikufree
2019-12-17
49
问题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选项
A:周某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B:吴某在实施抢劫行为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害C:郑某交通肇事后,感觉到被害人被拖挂在车底,但为了尽快逃离现场,拖行被害人300余米,导致被害人死亡D:王某按计划深夜埋伏在仇人周某出没处,将其杀害后为转移警方注意力,声称周某已被其绑架,向其家人勒索财物
答案
BCD
解析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详解:在抢劫罪中,若行为人在事前就已经谋划好要先将被抢劫人杀害,再劫夺其财物或者在抢劫的过程中由于暴力实施过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那么该死亡结果应当包含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如果行为人是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后,为了杀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害,这时候杀人的故意是独立于抢劫的故意而产生的,杀人行为不包括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A选项周某是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包括在抢劫罪必需的暴力手段之中,因此周某实施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B项中吴某实施的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为了防止被害人报案而将其杀人灭口。因此,吴某有两个犯罪故意,也有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C项中,郑某交通肇事后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在明知被害人拖挂在车底的情况下仍然将被害人拖行300多米,放任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应当构成间接的故意杀人罪。D项中王某的杀人行为才是其真正的目的。杀人后声称的绑架只是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并非其真实意图。因此本题除A选项外,其余选项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D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符合可保利益构成要件的是()。
构成保险人禁止反言需要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共同构成保险合同的主体。
关于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过失侵权行为的法律要素,下列论述不正确的是()。
民事行为成立后,并不一定生效。()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在被追认前效力是不确定的。()
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指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中只有善意的被欺诈方才享有撤销权,欺诈方是不享有撤销权的。(
信托属于实践性行为,以信托财产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随机试题
某人从甲地去乙地要行200千米。开始时,他以每小时56千米的速度行驶,但途中因汽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吨/小时的锅炉()安全阀。
下列关于菜豆种子萌发过程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高桩码头构件存放场多层堆放预制构件时,各层垫木应位于()。
关于自身免疫病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员工激励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年11月二级真题]
2007年8月,( )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
严重损害骨髓造血功能的药物是A.链霉素B.青霉素C.磺胺嘧啶D.四环素E.氯霉素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二级公路两侧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区。A:4类B:1类C:4a类D:4b类
甲公司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年初“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为4800元;2016年因乙公司宣告破产,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