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
昕玥
2019-12-17
54
问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选项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
C
解析
【考点】法官释明权;执法为民【详解】释明权在现代民事诉讼理论上的含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的意思不明确、不充分,或有不当的诉讼主张和陈述,或者他所举的证据材料不够而误认为足够了,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予以补充,把不当的予以排除、修正。但是,由于实务中对哪些问题需要释明、如何释明、释明到何种程度较难掌握,操作不当就易于出现纠问式的庭审、职权的探知或诉讼辅导等有悖于法官中立的情形,加之行使释明权往往意味着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援助,对方当事人容易产生误解,所以法官在行使释明权时应格外慎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据此,A选项错误,不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因此,B选项不应选。C选项中,当事人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此时法官有权对该方当事人进行释明,提醒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故C选项正确。执法为民要求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D选项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是对一方当事人的援助,对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公平,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j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集中采购程序与分散采购程序的主要差别来源不包括()。
关于开标的程序和内容,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关于确定中标人的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关于开标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时,下列价格评分的规定符合要求的是()。
按照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包括(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性、单一性要求,但价格过低会影响合同履行或
订立合同前,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公司董事会职责的有()。
如图所示,某丙级建筑物有一柱下桩基础,采用8根沉管灌注桩,已知桩身设计直径d=3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是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
已婚女性,40岁,10年前生育一子后闭经、体力差,每因感染而脱水,血压偏低,需住院输液治疗,有时需要用糖皮质激素方可恢复,此次情况同前,目前查体:神清合作...
下列感染中,可排出病原体引起传播,除外A、隐性感染B、显性感染潜伏期C、显性感染病程中D、显性感染恢复期E、潜伏性感染
滑行道桥的混凝土浇筑包括()、养护及拆模等工序。A.拌制B.运输C.灌注D.振捣E.提浆
护士小王向患者详细介绍所用药物的功能和副作用的行为,是在维护患者的A.知情权B.隐私权C.健康权D.名誉权E.生存权
社区建立的支援网络主要包括()。A.个人网络B.居委会网络C.互助网络D.志愿者联系网络E.邻里协助网络
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可以属于不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