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任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昕玥
2020-05-20
38
问题
任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任某又上诉到甲市中级法院,甲市中级法院维持了A区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任某遂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省高级法院立案后,认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省高级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区法院受理B.撤销A区法院的裁定,指令甲市中级法院受理C.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D.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甲市中级法院受理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行政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中,甲市中级法院维持了A区法院不孑受理裁定,省高级法院再审时,应当撤销A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的裁定,指令第一审法院即A区法院受理,故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8Db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用手指捏住肌肉或肌腱两侧并稍用力向上提起,然后放松的一种手法,称为 A.滚法
肘关节屈曲提起一桶水,肱二头肌的收缩形式是 A.等长收缩 B.向心性收缩
在下列哪些情况中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 A.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
原告刘某(精神病患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的妻子黄某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法院
某大牌明星甲去世以后,乙到处散布言论,诋毁其名誉。对于甲的行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
因为食用某品牌奶粉后婴儿出现不适症状,甚至有婴儿死亡。婴儿父母提起民事诉讼,因人
关于当事人适格,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检察院就生效民事裁判提起抗诉
随机试题
患者尿频量多,混浊如脂膏,时或尿甜,口干舌燥,舌红,脉沉细数。治法宜用 A、清
下列对烧伤后肠源性感染的概述,不正确的是 A、与肠道菌群失调有关 B、与肠黏
我国24万成人数据汇总分析表明,男性腰围≥85cm、女性≥80cm者患高血压的危
男性,20岁,因乏力、食欲缺乏1个月,尿少、水肿及高血压1周,实验室检查发现贫血
自有资金资本化率通常为未来第一年的税前现金流量与自有资金额的比率,可以由可比实例
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刀,PMlO的二级标准的
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
约翰?考克斯(JohnC.Cox)、斯蒂芬?罗斯(StephenA.Ross)和马克?鲁宾斯坦(MarkRubinstein)等人提出的期权...
同一物业对于不同的投资者Z所以会有不同的投资价值,是因为()。A:收益结果不同B:经营费用不同C:纳税状况不同D:投资者个人预期不同E:开发成本不同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