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
shuhaiku
2020-05-20
57
问题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选项A错误。《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知,林某探望儿子是法定权利,其不行使探望权时,法院不能判决强制执行。选项B正确。权利都是有界限的,没有一项权利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而义务的履行也不是绝对的,也是有界限的。所以说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是有界限的。选项C错误。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所以林某的探望权并不是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选项D正确。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称为积极义务。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称为消极义务。由此可知,许某的协助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91D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3.B县第一机械厂,1995年5月在城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用地以协议方式为主,一般不经批准的阶段是( )。 A、1950年~1962年
甲与乙在签订一份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合同后,又协议提高最高债权额。但是该约定却会导
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的是( )。
《物权法》规定,在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土地抵押权人或者土地抵押
甲与乙约定,在甲的土地上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但是二人对于债权的确定期间没有约定。
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土地抵押权人与土地抵押人通过协议变更最高额土地抵
甲为某村村民,因建房而向邻居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将自己承包的三亩土地及地上的农作
质权包括( )。 A、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 C、权利质权 D、约定
李某与王某约定,李某可以在王某的土地上通行运送货物的汽车。后来李某与王某之间因为
随机试题
(54)《中国药典》规定要做黄曲霉素检测的药材是
贷款的审批实行()审批制度,贷款展期的审批实行()审批制度。
关于队列研究的叙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下列需除锈的材料或工件中,不宜采用火焰除锈的有()。2014
利水渗湿药不具有下列哪些作用
土石围堰中与岸坡的接头主要采取()等方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违...
某一社区居民的龋病患病率高,拟对他们进行龋活性试验,检测变形链球菌数量的方法是A.Snyder试验B.Dentocult-LB试验C.Cariosta
患者男,35岁,近日口角区出现一深大溃疡,直径25mm,深及肌层,溃疡周边红肿隆起,扪之基底较硬,边缘整齐。自觉疼痛症状明显,进食困难。该患者可能患有()A.
小灿从小的梦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小灿一直努力学习,考上了师范大学,小灿的这种行为属于()。A:直接需要B:间接需要C:社会性需要D: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