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
Loveyou
2019-12-17
59
问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
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BgS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其中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
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房屋管理体制相比,( )是物业管理的三个基本特性。
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
关于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被拆迁时,应进行补偿和安置的程序,表述有误的是( )。
下列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关于房屋转租,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是( )。
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
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
随机试题
临床实验中某些研究对象因迷信有名望的医生和医疗单位,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生理效应,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把( )相隔离。
关于裸体井巷的施工质量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张老师每周的周一、周六和周日都跑步锻炼20分钟,而其他的日子都跳绳锻炼20 分
辅警的招聘计划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在职在编人民警察的(A)比例配置。A1:1B1:2C1:3D1:4
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营养障碍期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是A:肢端发黑、干性坏疽B:间歇性跛行C:持续性静息痛D:游走性静脉炎E:患肢末端溃疡经久不愈
对某医院的高层病房楼进行防火检查时,发现下来避难间的做法中,错误的是()A.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设置避难间B.避难问靠近楼梯设置,采用耐火极限为2.5
能与氢氧化钠溶液反应呈红色的化合物是A.芦荟大黄素B.甘草酸C.大黄酸D.芦荟苷E.阿魏酸
有关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定,叙述正确的有()。A: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甲某为妻子乙某与Y保险公司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200万元(假设我国行政法规规定的死亡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经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