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Loveyou
2019-12-17
81
问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
选项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A项:《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张某经过李某和王某的同意,可以将合伙份额转让给陈某,故A项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张某未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是无效行为,故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据此,债权人陈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张某的合伙份额,或选择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故C项正确。 D项:张某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故其他合伙人李某和王某没有任何责任,D项显然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c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应计入()。
先求出已有同类企业主要设备投资占全部建设投资的比例系数,然后再估算出拟建项目的主
预算定额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和施工企业报价的基础性作用存在,是由于预算定额本
某企业对一大型加工设备采购进行招投标,某标书投标价为154万元,经过计算,该设备
某投资者购买了1000元的债券,期限3年,年利率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照复
某企业从设备租赁公司租借一台设备,该设备的价格为98万元,租期为7年,每年年末支
施工企业既搞建筑安装,又搞建筑材料销售,其应纳税种为()。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施工企业的流动负债中不包括()。
某企业于第一年年初和第二年年初连续两年各向银行贷款30万元,年利率为10%。约定
进行有效的权衡解析是寿命周期成本评价的重要特点,某企业在进行生产设备系统维持费中
随机试题
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市场风险要素的变化可能会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
关于左心室的描述下列正确的是 A.位于右心室的左前方 B.房室口周有三尖瓣
“隔离工业”污染极其严重,一般布置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上,这类工业指()。
(2018年)2017年1月甲公司一批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其中有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男性,31岁。间断腹痛、反酸5年余,10天来再犯,夜间痛明显:进食后可缓解。
常用于反映儿童体重/身高较长期营养状态的是( ) A.理想体重或体质指数
19世纪初,()学校出现了“导生制”,对班级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A.美国B.法国C.捷克D.英国E.德国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及处理情况,分别报...
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申请人以口头申请的形式申请行政复议的,( )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A.申请人B.被申请人C.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