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tikufree
2019-12-17
72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选项
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C.甲看见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因忙于炒菜,便未理会。等炒完菜,甲发现丙已窒息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D.甲见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至井底后,发现井下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 A项,小偷翻墙入院行窃,主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包括利用宠物撕咬进行阻止。但是,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仅仅只是意图侵犯财产的盗窃犯,显然不能放任宠物将小偷咬死。在藏獒撕咬小偷导致小偷有死亡的危险之时,小偷的法益受损严重,主人有义务防止藏獒继续伤人。甲作为藏獒的主人,能够制止藏獒的撕咬而不制止,导致小偷被咬死,成立不作为犯罪。故A项正确。 B项,路人甲自身对丙没有救助义务,但是乙由于先前的故意杀人行为对丙产生了救助义务。甲教唆乙不救助丙的,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故B项正确。 C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义务阻止未成年人对他人的法益造成损害,甲看见乙掐住丙的脖子,本应阻止乙的危害行为,但未予理会,致使丙窒息而亡,成立不作为犯罪。故C项错误。 D项,甲对仇人乙并没有法律上确定的救助义务。甲对乙实施救助,属于自愿接受行为,只有在救助行为发生实际作用之时终止救助的才成立不作为。如果扔下的绳子尚未开始发生作用,则不拉绳子救助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缺乏积极的因果关系,即相当于没有抛绳子,不成立不作为犯。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H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BA项,顶面的线段应该是水平的,错误;B项,可由左侧图形折叠而成;C项,箭头不会指向直线所在面,错误;D项,由左侧图形可判断含有黑点的面与含有箭头的面应为相对面
AB项中,若正面和顶面正确,右侧面斜线方向错误;C项中,若正面和右侧面正确,顶面应为含两直线的面,错误;D项中,正面和顶面是相对面,不应相邻。A项可由题干图形折
C观察选项,题干第一个图形最可能存在于C项中,进一步组合,如图所示: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
随机试题
地籍调查成果的决策作用在于能提供( )的空间信息,以及能提供各种以空间为定位基
、应用广谱抗生素诱发二重感染是一种 A、过度作用 B、停药反应 C、后
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人民法院负责。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
下列建筑构件,不属于基础按照构造形式划分的是()。
为什么金属切削机床有“工作母机”之称?
以下疾病的发病机制与高血压无关的是
等边三角形ABC,边长为a,沿其边缘作用大小均为F的力F1、F2、F3,方向如图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中药,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的极量是A:1日B:3日C:2日D:4日E: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