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2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4

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660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8月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万元,税额1200万元。(3)出租一栋写字楼,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每年不含税租金48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本月收到2018年9月至12月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万元;另收办公家具押金160万元,开具收据。该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4)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2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5)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1.03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税务师)1.业务(1)应纳增值税多少万元。2.业务(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万元。3.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万元。4.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多少万元。

选项

答案

解析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业务(1)应纳增值税=166000÷(1+5%)×5%=7904.76(万元)。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项税额不适用分两年抵扣的规定,其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3.(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取的租金在5月发生纳税义务,适用税率为10%;(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不含税的,所以销项税额=2400×10%=240(万元)。4.(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3.2+1.03÷(1+3%)×3%=1203.23(万元);(2)当月应纳增值税=240-1203.23+7904.76=694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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