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shuhaiku
2020-05-20
54
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选项
答案
A
解析
A项正确。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规范语句分为命令句和允许句。命令句是指使用了"须"(must),"该"(ought to should)或"禁止"(must not)等这样一些道义助动词的语句。允许句是指使用了"可以"(may)这类道义助动词的语句。易知,该条文属于规范语句中的命令句。B项错误,该条文内容具有强制性,不允许人们随意变更,表达的是一个强行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C项错误,该条文内容明确肯定,表达的是一个确定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D项错误,该条文表达的只有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没有行为模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RG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可溶性黏附分子最常用的测定方法是 A.双抗体夹心ELISA B.RIA C
2000年WHO在血液肿瘤分型中,将急性白血病诊断中骨髓原始细胞的数 量规定为
下列哪种方法用于淋巴细胞亚群的分离 A.黏附贴壁法 B.亲和板结合分离法
女性,36岁,继发不孕,检查输卵管通畅情况确切、经济的方法是 A.输卵管通液术
在尿蛋白定性方法中属于筛选方法的是 A.3%磺柳酸法 B.加热醋酸法 C.
关于外阴鳞状细胞浸润癌,不正确的治疗方法是 A.Ⅰb期:广泛外阴切除及腹股沟淋
检查卵巢有无排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哪项除外 A.宫颈细胞学检查 B.基础体温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应予以隔离治疗的是 A.疑似传染病患者 B.甲类传染病患
为确诊有无沙眼衣原体感染,下列哪项检查是最敏感和特异度最高的方法 A.分泌物涂
外阴尖锐湿疣物理治疗方法不包括 A.激光治疗 B.冷冻治疗 C.微波治疗
随机试题
关于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便于交易所全面
常用的抽样方法中,分层抽样的优点是()。
(2013年)甲公司应付乙公司购货款2000万元于20×4年6月20日到期,甲公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4岁,在读研究生。 案例介绍:求助者研究生入学后不久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切实推进义务教育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一批水泥,约定: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董仲舒认为孔子撰《春秋》的目的是尊天子、抑诸侯、崇周制而“大一统”,以此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服务,从而将周代历史与汉代政治联系起来。西周时代对于秦汉统一的...
标本采集的一般原则,不包括A:早期采集B:无菌采集C:根据目的菌的特性选用采集方法D:采集适量标本E:每天清晨采集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 A.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B.从义务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
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A:3B:5C:7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