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题库总管
2019-12-17
67
问题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M和N为其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拒绝M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B.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审理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名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D.程某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程某再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准许其申请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254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所以A选项正确。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所以B选项错误。第3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第4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D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56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2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9月份全国乘用车销售完成情况(单位:辆) 下列说法正确的
2009—2012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5—2017年我国完成货物运输情况 根据所给资料,下列说法
2015年福布斯全球企业前十五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上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2012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5年福布斯全球企业前十五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上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现代前沿科学技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09—2012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外伤后急性硬脑膜外血肿患者典型的意识障碍形式是 A.清醒与朦胧状态交替出现
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转移给丙时,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宗面积为15亩的住宅建设用地,容积率为
创业板上市公司H与另一公司M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约定H公司以其办公楼为M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法官:裁判:公正A.医生:导师:敬业B.记者:调查:真实C.商家:评委:诚信D.律师:辩手:缜密
知识点:意识 个体自我意识发展的开始时期是A.胎儿期B.婴儿期C.幼儿期D.学龄期E.青春期
某患者因面部肿瘤行手术治疗,术中打开面侧深区,可以看见从翼外肌两头之间穿出的神经为A.咬肌神经B.翼内肌神经C.下牙槽神经D.颊神经E.耳颞神经
边际收益产量等于某产品生产中生产要素的边际产量与边际收益的乘积。它表示每增加一单位生产要素可以获得的收益增量。()
沉桩作业应由具有经验的()指挥。A.专职安全员B.技术人员C.技术工人D.技术负责人
下列属于企业证券投资目的的有()。A.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B.利用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益C.稳定客户关系,保障生产经营D.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