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
天天题库
2019-12-17
39
问题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还款期届满,李某无力偿还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该房屋没有任何第三入主张权利。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享有抵押权,因为他已扣留了房产证B:张某不享有抵押权,但可以请求办理抵押登记,获得登记后可主张实现抵押权C: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第三入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可直接行使抵押权D:抵押权不成立,但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为张某设定了一项权利质权
答案
B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该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抵押一章也有同样的规定。所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对不动产的抵押实行的是登记成立主义,故当事人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这并不受在该房屋上有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影响。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扣留房产证的做法因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登记成立要件,也不能使抵押权成立,所以A、C两项不成立。房产证仅可宣示房屋所有权,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权利,所以不可能以房产证设定权利质押,所以D项错误。根据以上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抵押合同表达了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意思表示,受此表示约束,债务人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以使抵押权得以成立的义务。所以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G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合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共用题干 甲企业向乙企业买了一批货物,约定由乙企业负责运送,甲企业负责对货物投
共用题干 2010年,张先生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鼓舞下,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
共用题干 投保人张某驾车外出,突然汽车失控,造成多人受伤。根据案例回答26~3
市民李某喜迁新居,想安装一台淋浴热水器。他跑遍市场,咨询数家后,决定选择某厂生产
共用题干 市民李某喜迁新居,想安装一台淋浴热水器。他跑遍市场,咨询数家后,决定
共用题干 张某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价格为200万元的住房,面积为180平方米,首付
2013年4月刘某丈夫张某(2013年死亡)作为被拆迁人被拆迁安置在某居住小区。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下列约定对
薛明叔叔留给薛明的房屋()。
随机试题
如果受测者常有躯体不适,并伴有抑郁情绪,则其MMPI或MMPI-2剖面图可能出现
引起痰分层现象的疾病是 A、肺炎链球菌肺炎 B、心源性哮喘 C、慢性支
明敷的引下线采用热镀锌圆铜时,圆钢与圆钢的连接,可采( )。
患者,女性,48岁,因左侧面颊部皮肤及舌部粘膜起疱3天,伴剧痛来诊,检查:左侧面
小学生卫生保健的内容包括个人卫生保健、环境卫生保健、合理的作息制度和()
建筑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的主要内容有( )。
操纵子的基因表达调节系统属于
存款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接待客户时,通过身体语言来传情达意的礼仪行为是()。 A.肢体礼仪B.行为表情礼仪 C.饰物礼仪D.言语礼仪
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主要作用是( )A.解除毒蕈碱样症状和促使胆碱酯酶复活B.解除烟碱样症状C.解除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毒蕈碱样症状D.促使胆碱酯酶活性
女,20岁。右下第一磨牙龋洞深,探底中等硬度,不敏感,热测引起迟缓痛,刺激去除后疼痛持续时间长。应考虑的疾病是A:牙髓坏死B:急性牙髓炎C:可复性牙髓炎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