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
admin
2020-12-24
53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
选项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答案
ABCD
解析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A项符合题意。B项中,抢劫致人死亡包括在抢劫过程中致救助人死亡的情形,B项符合题意。c项属于打击错误,虽然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严某与贺某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中“人”的范畴,根据法定符合说,仍然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C项符合题意。D项属于转化型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fB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虚劳证,头晕,目眩,胁痛,肢体麻木,筋脉拘急,妇女月经不调,面色不华,舌质淡,苔白薄,脉细。辨证应属A.肝阴虚证B.肝血虚证C.心气虚证D.脾气虚证
起病缓慢,渐见肢体痿软无力,以下肢为甚,腰膝酸软,不能久立,甚则步履全废,腿胫大肉渐脱,或伴有眩晕耳鸣,舌咽干燥,遗精或遗尿,或妇女月经不调者。治宜A.温肾壮阳
王某,泄泻腹痛,泻下急迫不爽,粪色黄褐而臭,肛门灼热,尿短赤,苔黄腻,脉濡数,宜用A.保和丸B.白头翁汤C.葛根芩连汤D.枳实导滞丸
下述哪些病理变化,常是亡阳证发生的基础A.大汗、失精、大失血B.寒极、剧毒、重伤C.瘀血痰浊等阻塞心窍D.邪热偏盛,耗伤阴液
有主司妇女带下作用的是A.任脉B.督脉C.冲脉D.带脉E.跷脉
妇女面青,多由于A.肝强脾弱B.月经不调C.水饮内停D.肝肾阴虚
肝的疏泄功能主要表现在A.促进着脾胃的运化功能B.调节着气的升降出入运动C.促进着血液运行和水液代谢D.与妇女月经来潮和男子排精关系密切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修律上谕》:“现行通商交涉事宜烦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通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
(2008年真题)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
(2005年真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A.生活资料B.生产资料C.公民拾到的财物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
随机试题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
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的共同之处是( )。 A.交易时间是相同的
导游人员在接待游客时,要顺利完成个人角色的转换,首先要完成()的转换。 A.
沙门菌抗原非常复杂,其中不具有分类学意义的抗原是 A.O抗原 B.H抗原
公路水运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
陈皮是药食同源的宝贵原料之一,其最显著的药效是化痰止咳,疏通心脑血管,降血压等
无筋砌体结构房屋的静力计算,下列关于房屋空间工作性能的表述何项不妥?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苍耳子的用量A.0.1?0.5gB.3?10gC.0.9?1.2gD.3?6gE.3?9g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9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12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