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Freeti
2019-12-17
62
问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1)~(3)题。(2014年)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选项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不以达成刑事和解为前提条件,故A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7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或者经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符合《刑法》第37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故B正确。第4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故C错误。第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定第62条至第65条规定办理。但黄某是否起诉还要看考验期内的表现,因此暂时无需封存,故D错误。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Y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微信用户中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重之和比自由职业及个体户所
微信用户中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重之和比自由职业及个体户所
下列关于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
某企业罗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
黄某成立一公司,主要以单位名义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税款数额为545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
随机试题
某大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相当多,其工作分解结构分为: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分部
(31-32题共用题干) 男,19岁,在外院行阑尾切除术,术后伤口出血不止,输
配制混凝土时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
超前锚杆、小导管支护长度宜为()m,并应大于循环进尺的2倍。 A.2.0
初产妇,25岁,低位产钳分娩,胎儿娩出后即出现阴道持续流血600ml,色鲜红,血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园体育的重要目标是()。A.培养幼儿对体育的兴趣B.获得比赛奖项C.培养运动人才D.训练技能
伤寒应进行A.呼吸道隔离B.肠道隔离C.血液一体液隔离D.虫媒隔离E.接触隔离
患者,女,56岁,半年前出现胸闷、气短症状,1个月前心脏彩超检查提示风湿性心脏病,重度二尖瓣狭窄。心电图示心房颤动,心室率快,ST-T改变。1周前行二尖瓣...
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甲某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于2008年9月12日受到撤职处分,该企业改制分立新企业拟聘甲某为主要负责人。依据《...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是:《》()A.受托代销商品 B.受托加工物资C.委托加工物资 D.待处理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