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2015年真题) 某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地上4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22.5m,建筑面积25000㎡,在第四层靠外墙部位设置成品喷漆工段,建筑面积...
(2015年真题) 某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地上4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22.5m,建筑面积25000㎡,在第四层靠外墙部位设置成品喷漆工段,建筑面积...
admin
2020-12-24
64
问题
(2015年真题) 某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地上4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22.5m,建筑面积25000㎡,在第四层靠外墙部位设置成品喷漆工段,建筑面积120㎡。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选项
A.将厂房一层原150㎡的办公区改建为3间员工宿舍,并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B.在厂房二层新增4间办公室,该办公区采用耐火极限2.5h的防火隔墙1.0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并通过相邻车间的封闭楼梯疏散
C.丙类润滑油中间储蓄罐容量为4.7m3,设置在厂房一层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D.在厂房四层设置中间仓库,储存喷漆工段一昼夜生产所需的油漆,该仓库采用耐火极限为2.5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答案
C
解析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A错误;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B错误; 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sE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玛雅人是中美洲的土著居民,曾经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大约从公元300年起,玛雅文明进人了被称为古典的鼎盛时期。公元800年,古典期玛雅文明到达了它的顶峰,随...
胡蜂在本能的作用下_地营造自己的生活、生育中心,它的巢是一个_—的纸房子。蔡伦如果在改进造纸术之前目睹过胡蜂的建筑过程而受到启发,无疑便是世界上最早的仿生...
当体育界、工业界和其他领域中的一些领导者将他们的成功归因于一种高度的意识时,一个社会还是应该更好地为那些即将成为领导者的年轻人灌输一种的意识。 依次...
下列建筑与其所在地对应不正确的是()。A.天一阁--浙江宁波B.滕王阁--江西九江C.黄鹤楼--湖北武汉D.岳阳楼--湖南岳阳
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设计成倾斜的,而大货车的挡风玻璃却是竖直的。下列与挡风玻璃设计角度无关的因素是()。A.漫反射B.镜面反射C.车身高度D.平面成像
汉武帝在位初年,西汉国库中积蓄了大量的粮食和钱财,这说明了()。A.封建统治者注意休养生息,政府开支较少B.生产力高度发达,出现了大量剩余产品C.封建政府
长庄稼的地叫耕地,它是大地的一小部分,可以养人,古人称为田。大地并没少,耕地却越来越少,人类开始在耕地上盖楼,吃饭的问题以后再说。大地上有村庄吗?有,但这...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建筑学成就的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古典园林的园景上主要是模仿自然B.秦国郡守李冰建造的都江堰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的鼻祖”C.隋朝工匠宇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路上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有人用这种“黑色幽默”___雾霾。空气的高度开放性、___性决定了雾霾不仅仅是一个...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在显微镜视野中看到一个“d”,那么在透明纸上写的是“p”B.骆驼刺地下根比地上部分长很多属于生物对环境的适应C.植物体的结构层次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物质Mallory三色染色法着红色?() A.髓鞘和红细胞 B.胶原
根据上表,从1985年至2003年,从非农劳动的比例上升最快的行业是:
下列关于“慎独”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克制自己不要沉湎于某一事物之中,以免
第2题A.40B.50C.60D.70
人格结构中自我的作用主要是()A.追求各种生理需要B.抑制本我的冲动C.追求完善的境界D.调节矛盾
成熟中性粒细胞过氧化物酶活性减低的疾病是A:再生障碍性贫血B:化脓性感染C: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D: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E: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危机介入模式中,有效调适和治疗危机工作的重要原则有()A.及时处理B.输入希望C.方法得当D.恢复自尊E.限定目标
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和()的原则A.强制维护B.按需维护C.资源维护D.全面维护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要约和()方式。A.执行B.承诺C.协商D.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王某与李某于2016年1月1日签订一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