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
题库总管
2019-12-17
47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
选项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20t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在监外执行方面,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扩大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范围、强化了检察监督程序、增加了监外执行决定的撤销情形、变更了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996年《刑事诉讼法》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但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2012年《刑事诉讼法》只不过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列入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据此,A选项错误。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决定机关作出监外执行决定后才抄送给检察院由其监督。2012年《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事前监督机制。第266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据此,B选项正确。第267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该条基本内容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均已规定,据此,C、D选项不选。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5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8月上海市接待外国游客主要客源地(单位:人次) 2011
2012年我国夏粮生产获得了较好收成。全国夏粮总产量达到12995万吨,比201
2012年我国夏粮生产获得了较好收成。全国夏粮总产量达到12995万吨,比201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随机试题
脚手架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恒荷)和可变荷载(活荷)。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
飞行负荷时补充一定量的维生素可使酶活性提高,该酶是( )。 A、胃蛋白酶
男,42岁。右上腹季肋部不适一个月余。B超检查示肝右后叶下段(Ⅵ段)1.6cmX
排卵后未孕女性黄体萎缩的原因是()。 A.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的负反馈作用 B
某工程单元控制室采用控制和动力直流系统分设的方式,动力采用无端电池220V直流系
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内容是( )。
在服务的过程中,组织准确地履行服务承诺的能力属于服务特性中的()。 A.响
男,50岁,既往体健,查体时发现肝在右肋下2cm,质硬、压痛,脾可触及,锌浊度试验20单位、ALT正常范围,肝穿刺病理有假小叶形成,应诊断为A.慢性活动性肝炎
群体的功能是()。A.评价性功能B.导向性功能C.生产性功能D.发动性功能E.维持性功能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借款合同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执行抵押来尽量减少损失,这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