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天天题库
2019-12-17
56
问题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50克海洛因。张某构成受贿罪B.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3万元。王某不构成受贿罪D.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500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入500万元。应认定法院构成单位受贿罪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受贿犯罪。 A项,受贿中的财物一般表现为现金、礼品等财物,但也包含毒品等违禁品在内。违禁品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丧失合法流通的依据,但本身还是财物,只是没有客观价值,只有主观价值。违禁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可以作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也同样可以成为受贿、贪污等犯罪的对象。故A项正确。 B项,依据《刑法》第388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乙的父亲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乙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B项正确。 C项,《刑法》第388条之一第2款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亲密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退休厂长王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不正当利益,收取财物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387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成立单位受贿罪。法院院长代表法院要求当事人给予法院财物的,属于单位的索贿行为,成立单位受贿罪。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e5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随机试题
一成人烧伤面积60%,7小时后入院,经注射吗啡,头孢类抗生素和生理盐水1000m
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需求分析时,应该把( )作为企业培训的目标。 A、企业层面的
下列选项中,()是托运人不可转让的单据。
下列各项中,关于属性抽样确定抽样参数方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企业对10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让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策略、政策及措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结算系统中设立()用于完成与结算参与人资金和证券的
消费和投资的增加将导致()
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有根据岸线方向、主要地貌单元、地层的分布、地质构造线、建筑物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了(),对募集机构的禁止性行为、以及募集媒介渠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A、《私募投资基金推介行为管理办法》B、《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
既能疏肝理气,又能调经止痛的药物是()。A.青皮B.橘红C.佛手D.香附E.当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