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题库总管
2019-12-17
53
问题
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2017年3月,李雷因赌博欠债5万元,此债务系李雷与韩梅梅的夫妻共同债务B.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万元,用于其与韩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C.2018年3月,李雷向赵前以个人名义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高档手表,赵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D.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个人名义借款1万元,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周鼎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答案
B
解析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入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A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虽然李雷系婚前以个人名义向王明借款,但该款项用于双方婚后租房,故债权人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权利,故B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C选项中。李雷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高档手表,显然超出家庭生活日常所需,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故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uW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的认
(2017年)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是不同的,辩护律师
(2017年)犯罪后自动投案是认定为自首的必要条件。下列情形中,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2017年)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选项中,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
监察委员会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关于处理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徇私舞弊型涉税渎职犯罪的有()。
下列选项符合重大立功表现的有()。
“情节严重”是多数涉税渎职犯罪的法定要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的犯罪中,徇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根据《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对重大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进行验证的方法是( )。
71.某部队甲部驻在某市曙光居民委员会地域内。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
关于拔牙创的处理,哪个是错误的
肠梗阻的四大共同表现 A腹痛、肠型、呕吐、便闭 B便闭、呕吐、腹胀、腹痛
依照我国《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无人机一旦离开地面,就应该申报。业内专家认为,从根本上遏制无人机“黑飞”不可能_____,民航局也表示,实名制目前仅...
超声根管治疗仪在进行根管冲洗时产生的作用不包括A.声流作用B.空穴作用C.冲洗作用D.汽化作用E.产热作用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下列关于平原区水库管理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大型水库,从下游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B、中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
王某为一学者,2016年2月份,取得发表文章的稿酬20000元;进行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元。A
某贸易公司2019年3月进口一批货物,买卖双方合同中规定货物成交价格为500万元,货物报关前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共7万元,货物进口后发生安装费10万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