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天天题库
2019-12-17
73
问题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当事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若其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无权就该执行行为再次提出异议B.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D.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开庭审理。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异议与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xS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
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可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有( )。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将承租的
房屋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房屋所有权或所有权变动等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发生效力
关于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
目前我国契税规定的税率为()。
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下列关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下列关于房地产转让,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全冠修复不可能对牙龈造成危害的因素是 A.牙体预备 B.缩龈 C.轴面外形
Jb41320013. 保护校验等二次回路上工作完毕后,应怎样进行检查验收?(
1862年,美国林肯总统批准了《莫雷尔法》,要求各州开办或资助农业和机械工艺类
1693年,天文学家哈雷用科学方法精确地计算出各年龄人口的死亡率,编制出世界上第
某黏性土,埋深15m,地下水位埋深5m,测得的先期固结应力pc=300kPa,则该黏性土属于()。A.超固结土B.欠固结土C.正常固结土D.无法判定
某公司2015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2.5亿股,2015年4月30日,10送2分红,2015年7月1曰,公开增发4亿股份,则计算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时的...
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恰当的是()。
勘察和设计招标项目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的内容,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是()A.技术成果经济补偿B.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C.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关于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方法论是过程控制论B.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的核心是计划值和实际值的定期比较和纠偏C.定期进行目
今年,A公司对所有职能部门实施了绩效管理制度,强调了员工绩效的量化考核,并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原有的薪酬结构进行了调整,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浮动工资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