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以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解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 ) A.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以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解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 ) A.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admin
2020-12-24
69
问题
以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解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 )
A.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B.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C.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D.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选项
答案
AD
解析
A、D 考点:工伤保险 讲解:《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36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故B选项说法不完整,不当选。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故D选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u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
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
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
某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曾公开发售一只名为“基金利达”的封闭式基金。该基金原定封闭期15年,现即将到期,拟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继续运行。关于该基金的转换,下...
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
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之后,乙公司向...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
随机试题
矿井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关于四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一般来说保障型保险的保费预算不应超过可支配收入的( )。
患者,男,45岁,右侧后牙咬合不适2个月求诊。自述3个月前牙髓治疗后行右侧后牙固
《变电验收管理规定第21分册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箱验收细则》:端子箱内电缆孔洞应用(
( )是指经客户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
慢性肾盂肾炎的主要病理特点是 A.肾间质纤维化B.肾盂和肾盏纤维化C.肾盏
肝性脑病患者的护理措施中,最重要的环节是A.加强安全措施B.去除和避免一切诱发因素C.注意休息D.合理饮食E.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下列选项中,不含有四君子汤的方剂是A:完带汤B:八珍汤C:归脾汤D:参苏饮E:健脾丸
某点在高斯投影6°带的坐标表示为X=3106232m,Y=19479432m,则该点所在3°带的带号及其中央子午线经度分别为()。A:37,111°B:37,
甲女到乙男的办公室找乙男办事,乙男突然搂抱亲吻甲女,并把甲女按倒强奸,但甲女早对乙男有意,顺从地和乙男发生了性关系。下列对乙男定性错误的是:()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