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
恬恬
2019-12-17
52
问题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选项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年龄、绑架罪、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15周岁的甲不对绑架罪负责,仅对故意杀人罪负责,甲、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虽然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不能据此否定乙构成绑架罪,因为乙的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故B项正确。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故D项正确。 “杀害被绑架人”不要求本人亲自杀害被绑架人,包括利用他人杀死被绑架人的情形。从外观上看,乙并未亲自杀害丙,丙系死于甲之手,但是,在剥夺丙的生命这一点上,乙与甲属于共同犯罪,因此,并未亲自杀人的乙也应对甲杀害丙的行为负责。乙属于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在共同故意杀人的限度内)利用其他共犯人杀害被绑架人,故对其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故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G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有()行为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有()行为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10
某工业项目建设投资额8250万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为620万
某工程采购的国产标准设备,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出厂价为50万元,设备包装费用为2万
境内甲居民企业持有境内乙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为450万元,公允价值为60
国家工作人员甲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有人扔进一个包就跑。甲发现包内有50万元现金,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进口一批原材料,价款50万元(折合人民币
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
随机试题
飞龙公司非常重视风险管理,通过定期检查使用的设备、定期更新安全措施和系统、给予员
不适于颅脑CT扫描方法的是 A.扫描基线取听眉线 B.从颅底向上扫描至颅顶
为使要约不生效,要约人可以发出撤销通知,该通知能够产生效力的条件是()。
下面液体制剂中属于均相液体制剂的是
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强于记忆,有的人强于思维,有的人擅长绘画,有的人擅长写作,有的
案例五: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55岁,教师。 案例介绍:几年前求助者的儿
卢梭曾说:“做老师的只要有一次向学生撒谎撒漏了底,就可能使他的全部教育成果从此为
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上竞价发行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A.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
第3题A.狂躁B.抑郁C.口渴D.出现幻觉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