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
admin
2020-12-24
61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5岁)放风,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乙未满十六周岁对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由于聚众犯罪的参加人数众多且行为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故意,所以聚众犯罪必然是共同犯罪。
D.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非实行犯也可能是主犯。
答案
D
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各参与人的责任,不会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A:依据命题人所提倡的行为共同说,共犯之间不要求有相同的故意内容,只要有具备意思联络的共同行为即可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B: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与责任无关,因此,有责任能力人与无责任能力人也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C: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必要的共犯,处罚的是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另一类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的聚众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如果首要分子是2人以上的,则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只有1人的,就不是共同犯罪。因此聚众犯罪并不必然是共同犯罪。 D:主犯与从犯的划分,主要是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以是否是实行犯来划分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a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有三室二厅住房一套。除养子乙、侄儿丙外,甲再无其他亲属。3月7日甲私下对丙口头表示,死后房屋归丙所有。3月10日甲不幸去世,乙、丙二人就房屋的归属争执...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这一行为认...
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关于法院调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
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酶的竞争性抑制物具有的动力学效应为 A.Km升高,Vmax不变 B.Km降
(18-19题共用备选答案) A.铜绿假单胞菌ATCC27853 B.大肠埃
哪些家畜得血吸虫病以后,也能使人得血吸虫病
对国家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国家统计局的复议
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最优证券组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最优组合是风险最小的组合
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在工程造价目标分解的基础上,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合同等文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分析、比较和控制,工程造价动态比较...
根据工程特殊专业技术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A.1/2B.1/3C.1/4D.1/5
目前,我国约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采用单店经营模式。A.1/2B.1/3C.2/8D.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