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承建一项污水泵站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沉井,埋深13 m。场地地层主要为粉砂土

Freeti2019-12-17  12

问题 甲单位承建一项污水泵站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沉井,埋深13 m。场地地层主要为粉砂土,地下水埋深为3 m,采用不排水下沉。泵站的水泵、起重机等设备安装项目分包给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随着沉井入土深度增加,井壁侧面阻力不断增加,沉井难以下沉。甲单位项目部采用降低沉井内水位减小浮力的方法,使沉井下沉,监理单位发现后予以制止。甲单位将沉井井壁接高1.5 m增加自重,强度与原沉井混凝土相同,沉井下沉到位后拆除了接高部分。事件2:乙单位进场施工后,由于没有安全员,甲单位要求乙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但乙单位一直未予安排,在吊装水泵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重伤。事件3:工程结算时,甲单位变更了清单中沉井混凝土工程量,增加了接高部分混凝土的数量,未获批准。【问题】1.甲单位与乙单位在本工程中的安全责任分工是什么?2.事件1中,甲单位降低沉井内水位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3.事件2中,1人重伤属于什么等级安全事故?甲单位与乙单位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4.事件3中,甲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未获批准的原因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参考答案】1.甲单位与乙单位在本工程中的安全责任分工:甲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甲单位与乙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甲单位与乙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事故,由甲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乙单位应当服从甲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乙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事件1中,甲单位降低沉井内水位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流砂涌向井内,引起沉井歪 斜,并增加吸泥工作量。3.事件2中,1人重伤属于一般安全事故。甲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乙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理由:乙单位不服从甲单位的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事件3中,甲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未获批准的原因:沉井井壁接高1.5 m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施工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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