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
天天题库
2019-12-17
81
问题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姗姗。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公证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变更公证遗嘱,必须以公证的方式进行,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孙长江所立的第二份遗嘱为自书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因此,公证遗嘱是有效的。(2)孙长虹分得房屋1套及3万元债券;孙长河分得10万元存款及3万元债券;常姗姗分得10万元存款。理由是:遗产的分割原则是先遗嘱继承、遗赠,后法定继承,并在同等条件下平均分配遗产。根据孙长江公证遗嘱的内容,遗嘱继承人孙长虹应得房屋1套,遗嘱继承人孙长河应得10万元存款,遗赠人常姗姗应得10万元存款。对于遗嘱没有分配的6万元债券,则理由法定继承人孙长虹和孙长河继承。由于二人均已成年且独立生活,无需对任何一方予以照顾,故二人应平均分得遗产,每人各得3万元债券。(应注意:遗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故孙长江的债务本应也算在遗产之内。但根据此题第(2)问和第(3)问的情况分析,本题所用“遗产”仅指财产权利。(3)孙长虹偿还7万元,孙长河偿还5万元,常姗姗偿还2万元。根据是: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的情况下,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在本案中,孙长虹和孙长河作为法定继承人各分得3万元债券,应首先用来偿债;对于剩余的8万元债务,则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孙长虹、孙长河和遗赠人常姗姗按比例偿还。由于房屋价值为20万元,存款为20万元,故三人分得孙长江遗产为40万元,其中孙长虹分得20万元,孙长河和常姗姗各分得10万元,按照比例计算,孙长虹应当承担4万元债务,孙长河和常姗姗各应承担2万元债务,故合计为孙长虹偿还7万元,孙长河偿还5万元,常姗姗偿还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wGC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上海中华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从境外购进价值100000美元的涤纶
我国甲公司与国外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价值4000美
上海中华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从境外购进价值100000美元的涤纶
当与原进口货物在品名、数量、价值及贸易性质等方面完全一致时,即使无代价抵偿进口货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组贸易术语的特点是( ).(2
以下各项中( )是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正确描述. A.证面内容可以修改,但
上海中华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从境外购进价值100000美元的涤纶
武汉某中外合资企业专营玻璃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00年6月与香港某公司签约购买平
武汉某中外合资企业专营玻璃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00年6月与香港某公司签约购买平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全部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其中,属于“到达术语”
随机试题
关于枕横(后)位分娩机制中哪项是错误的 A、枕部能向前转呈枕前位而自然分娩
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中,以拟建项目的主体工程费为基数,以其他工程费与主体工程费的百
(2009真题)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时,施工直接成本包括()。
消弧线圈运维细则中,消弧线圈吸湿器内的吸湿剂宜采用同一种变色硅胶,其颗粒直径4~
构成感染过程三因素是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予以
2006年已建成年产20万吨的某化工厂,2010年拟建年产100万吨相同产品的新
关于计息次数和现值、终值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一年中计息次数越多,其终值就越大 Ⅱ.一年中计息次数越多,其现值就越小 Ⅲ.一年中计息...
在肾主闭藏的功能活动中,最具有生理意义的是A.固摄二便,防止二便失禁B.纳气归肾,促进元气生成C.固摄水液,防止水液无故流失D.固摄精气,防止精气无故散失
某甲委托某乙去采购劣质钢材用于工程建设,则对于这种代理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该委托代理行为合法B.该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C.该代理行为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