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罪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是定罪的法律依据 B.《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罪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是定罪的法律依据 B.《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
admin
2020-12-24
61
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罪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是定罪的法律依据
B.《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是空白罪状
C.《刑法》第119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是引证罪状
D.简单罪状就是在条文中只简单地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具体叙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描述形式的不同,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把罪状分为四种: 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叙述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n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A.该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B.该第三人在第一审中有权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C
关于民事证据的证明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它是由法官进行任意判断的B.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
小学生甲,9岁,在学校组织夏令营篝火晚会中离开营地买东西,班主任老师乙疏于照看没有及时发现。甲与晚会营地外面的商贩丙发生争执,被丙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下列主体不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A.上市公司海洋公司的总经理赵大海B.持有上市公司海洋公司3%股份的股东汪建国C.上市公司海洋公司全资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与朋友共同设立公司,甲有100万元出资尚未缴纳,公司请求甲缴纳出资100万不受诉讼时效限制B.乙将200万元存
海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选项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是:A.若海洋公司提起重整程序,重整期间,公司董事长赵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人转
国有企业甲、普通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海洋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拟设立海洋合伙企业的类
对于二审法院的裁判,哪一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A.二审法院发现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二审法院发现一审遗漏诉讼请求的
大洋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大海公司,法院指定了18天的举证期限。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18天的举证期限错误,因为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B.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国公民个人可以和外...
随机试题
采用K值来评价食品早期腐败变质时,若鱼体绝对新鲜,则K值可能等于 A.18%
关于降压药物的联合应用,下列叙述哪项不正确 A.药物协同作用可增强降压效果
(2019年)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Ⅰ类账
关于缺陷责任期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程序划分方法中职能划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债余额管理包括()。
①以知识为主导所得出的美丑的概念,是不真实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②即如美丑而言
在动脉粥样硬化的早期病变中,有大量的泡沫细胞存在,这些细胞的来源有 A.内皮细
不全流产A易引起DICB易引起失血性休克C易引起宫腔粘连D易引起人流综合征E易引起子宫穿孔
某男性患者,36岁,牙龈出血、疼痛3天,检查:下前牙龈乳头有灰白色的坏死物,龈缘虫蚀状溃疡。若诊断为坏死性龈炎,患者可出现如下体征,除外A.口腔呈腐败性口臭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