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新购入ipad2—部,2011年6月1日乙到甲家中做客,对其ipad2爱不释手
甲新购入ipad2—部,2011年6月1日乙到甲家中做客,对其ipad2爱不释手
书海库
2019-12-17
51
问题
甲新购入ipad2—部,2011年6月1日乙到甲家中做客,对其ipad2爱不释手遂当即决定以4000元价格买下,甲表示同意。随后,甲提出由于外出旅行,故需要再借用iPad2 5日,乙同意。6月2日,甲与丙一同出游,丙见甲的ipad2功能全面,出价5000元购买。甲见此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故当场将iPad2交付与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ipad2的所有权人是乙 B. ipad2的所有权人是丙C.乙可以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D.乙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选项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随后,甲提出由于要外出踏青,故需要再租用ipad25日,乙同意。此说明甲乙对iPad2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ipad2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ipad2。《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5月2日,甲与丙一同出游,丙见甲的iPad2功能全面,出价5000元购买。甲见此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故当场将ipad2交付于丙。丙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因此,最终丙取得ipad2的所有权。因此,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由于甲无权处分乙的ipad 2,因此侵犯了乙的所有权,C项表述正确。《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 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本题中,随后,甲提出由于要外出踏青,故需要再租用iPad25曰,乙同意。此时,甲乙之间成立了租赁合同,甲负有将ipad2返还乙的义务,但是甲违反自己的义务将ipad2出卖,构成违约,乙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D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B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儿童在家中养成的爱劳动的习惯也会在学校中表现出来,这是()。 A.知识迁移
2011年,教育部颁布《_》,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开始。
(2011年)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
张某与他人合伙开办一工作室,但资金暂缺,为此,2011年5月20日张某向王某借款
看到周围的人纷纷发家致富,户口所在地为洛阳市桃城区的张强经过考虑,于2011年
2011年3月2日,A省某市数家企业向坐落在该市C区的市政府递交申请,申请在本
(2011年)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
材料一:北京某公司白领姜某在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
甲电子电器销售公司与乙贸易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某种电脑元器件1
案情:2011年5月2日上午9时,甲市某区公安人员接到被害人报案,声称被3人合伙
随机试题
(5-7题共用备选答案) A.对光反射 B.角膜反射 C.咽反射 D.卧
A.明胶、阿拉伯胶 B.甘油、山梨醇 C.尼泊金类 D.二氧化钛 E.水
(2014年)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
下列关于人民币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是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下最典型的一种组织形式。 A.国有独资公司
与万古霉素的性质不符的是A:为肽类抗生素B:具有水解性C:药用硫酸盐D: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E:干扰细胞壁的合成,抑制细胞壁中磷脂和多肽的生成
建筑工程中,常用于网格测量距离的钢尺长度有()。A.50mB.10mC.20mD.30mE.40m
下列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中,不属于合同实施趋势分析的是( )。A、项目管理团队绩效奖惩B、总工期的延误C、总成本的超支D、最终工程经济效益水平
东新建筑公司要求王某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时,应尽到以下义务,其中正确的有()。A.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B.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C.在公司需
MakingaLossIstheHeightofFashion Giventhatagoodyearintheha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