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2012年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2012年
Loveyou
2019-12-17
62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2012年)
选项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20t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在监外执行方面,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扩大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范围、强化了检察监督程序、增加了监外执行决定的撤销情形、变更了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996年《刑事诉讼法》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但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2012年《刑事诉讼法》只不过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列入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据此,A选项错误。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决定机关作出监外执行决定后才抄送给检察院由其监督。2012年《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事前监督机制。第266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据此,B选项正确。第267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该条基本内容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均已规定,据此,C、D选项不选。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P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在2018年取得的成就?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随机试题
下列描述为2型糖尿病的特征的是 A、胰岛素释放试验为低水平 B、空腹胰岛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
Lb4A2130距离保护装置一般由()组成。
关于胸骨角平面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
在梁的配筋密集区域宜采用()的配筋形式。
固定桥若有中间基牙,此基牙的固位体不应选择
现代企业经营环境包括()。 A.政治环境B.经济环境C.法律环境D.
学生的知识学习过程主要是一个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它包括三个阶段,即知识获得、知
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中细骨料是以中、粗砂为准编制的,若用细砂时,水泥用量增加()。 A.2%B.4% C.5%D.6%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A.隐蔽性B.不确定性C.相关性D.高杠杆性E.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