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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
admin
2020-12-24
59
问题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形不存在质押的是:
选项
A.甲委托乙加工服装,过了约定时间甲未付款,乙就将这批服装所置换的款项抵偿甲所欠的加工费
B.甲、乙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要求乙在半年内完成施工项目,为保证合同履行,甲用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作为担保
C.甲向乙借三千元钱,乙怕甲还不起,于是甲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到期后甲未能偿还,双方约定以该笔记本电脑折价抵偿
D.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50万元的轿车向乙提供担保,并将车交给了乙。这期间丙向乙租用该车,乙未经甲同意,即与丙签订了租赁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质押”的定义,并要求选择不存在质押的一项。 其关键信息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A项,甲委托乙加工服装,但是并未将动产移交给乙,不符合“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不属于质押,故A项正确,当选。 B项,甲用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作为担保,符合“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属于质押,故B项错误,排除。 C项,双方约定以笔记本电脑折价抵偿,符合“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属于质押,故C项错误,排除。 D项,甲以自己的轿车作为担保,符合“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属于质押,故D项错误,排除。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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