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

昕玥2020-05-20  15

问题 甲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托收手续,乙公司开出一张3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2015年2月1日该票据到期,甲公司收回到期票款。下列选项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A、借:应收票据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B、借:应收票据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C、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应收票据80000 D、借:银行存款93600   贷:应收票据93600

选项

答案BD

解析乙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包括货款80000元和增值税13600元,因此“应收票据”金额=80000+13600=93600(元),而收回到期票款时也应相应地结转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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