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2014年) 案情: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
(2014年) 案情: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29
问题
(2014年) 案情: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1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1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之后的8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100万元。 乙于与丙签订合同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作出约定。2013年5月1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年8月8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公司。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付机床价款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丁与丙之间的保证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关于保证形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成立。根据规定,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2)不成立。根据规定,转让人虽然没有处分权,但如果受让人为善意,转让价格合理,标的物已交付,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受让人即可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戊取得机床的所有权时,符合上述要件。(3)不成立。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为300万元,已经超过总价款1200万元的五分之一。(4)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无保证条款,亦未另行订立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即成立。(5)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未就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6)机床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02ksKKKQ
相关试题推荐
A安装公司承包某高层建筑的建筑电气(不包括变配电室)、建筑给水排水和通风空调工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包了一化工厂氨氢压缩工段的机电安装工程。其中的氨氢压缩机为多段活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序应包括()。 A、施工准备B、设备开箱与清点C
建筑材料公司聘请王某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某若完成承包标准,每
某施工分包合同约定,有分包单位租赁某大型施工起重机械用于工程施工,则该施工机械使
张某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理办公室研究决定,从8月1日起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产生合同纠纷,甲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丙仲裁委
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担保该施工
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工程,该工程计划于5月15日开工,该建筑公司在5月5日
某开发公司与银行以书面形式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A、
随机试题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如果在投标函附录中没有注明预付款扣减的百分比,当
A公司2012~2015年度部分财务数据如表所示: 要求:依
关于小罗在第三家公司得到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非税收入的是()。
请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伯乐之子“相马”失败的主要原因
为了确保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通过缩短某些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时,可采用的组织措施是( )。A.改善劳动条件B.实行包干奖励C.采用更先进
某工程建设联合有限公司与某大型设备公司签订了1年《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应当采用()。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默示形式D.推定形式
按照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养老保险分为()模式。A:现收现付式和基金式两种B:国家统筹养老保险和强制储蓄养老保险C:强制储蓄养老保险和投保资
FightingforaBrighterFutureforWomen WhenIwasaskedwhatitmeanstob...
采用具名团体技术进行决策的优点主要有()。A:成员的机会均等B:决策时间有严格的控制C:决策程序灵活多变D:成员决策可以从别人那儿获得灵感E:成员可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