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计生委认定蔡某违反规定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35000元。蔡某不

shuhaiku2019-12-17  22

问题 某县计生委认定蔡某违反规定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35000元。蔡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经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计生委的决定,并在征收数额中补充列入2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蔡某认为复议决定错误,遂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被告、管辖法院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被告应为县计生委B.被告应为县政府C.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D.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E.法院应认定复议决定违法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管辖。(1)经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提起行政诉讼时以复议机关(县政府)为被告;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2)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正确。(3)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如增加处罚种类或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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