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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宝(20岁)在其弟刘小宝(16岁)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得假币1万多元。尔后
刘大宝(20岁)在其弟刘小宝(16岁)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得假币1万多元。尔后
tikufree
2020-05-20
39
问题
刘大宝(20岁)在其弟刘小宝(16岁)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某处购得假币1万多元。尔后,与其弟刘小宝携假币流窜多地,用假币购买小件物品找补差价的方法换取真币。作案过程中,两人时分时合,均带有假币,生活差旅费主要由刘大宝开支,换回的真币也主要归刘大宝保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小宝对购买假币不知情,只在使用假币罪的范围内与刘大宝构成共犯B.刘大宝与刘小宝构成购买假币罪的共犯C.刘大宝既构成购买假币罪,又构成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D.刘大宝是主犯,刘小宝是从犯
选项
答案
AD
解析
关于A、B选项。根据共同犯罪理论,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构成共同犯罪。本案中,刘大宝购买假币时,刘小宝不知情,因而就谈不上购买假币罪的共同故意和共同犯罪行为。所以,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刘小宝只在使用假币罪的范围内与刘大宝构成共犯。故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对本题中刘大宝的行为,不需数罪并罚,只需以购买假币罪一罪论处即可。因此,C项错误。关于D项。根据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本题中,刘大宝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刘小宝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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