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薪技术企业,2013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薪技术企业,2013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该企业201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7.5
B.10
C.12
D.15

答案D

解析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扣除限额=300×5%=15万元,小于20万元,因此,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金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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