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
admin
2020-12-24
30
问题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选项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民诉解释》第102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由此可见,针对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故A项错误,B项正确。另外,“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的理由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属一般过失。《民诉解释》第10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C项中经李某同意后,则王某提供证据并未逾期,法院就必须采纳该证据,故“可以采纳”之说是错误的。具体情况区分如下:(1)如果当事人逾期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证据与基本事实有关,则法院应采纳且对当事人训诫、罚款;(2)如果当事人逾期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证据与基本事实无关,则法院不予采纳;(3)如果当事人逾期系因一般过失,无论证据是否与基本事实有关,法院皆予采纳且对当事人训诫。结合本案而言,王某逾期提供的证据是收条,显然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采纳,“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之说是不成立的,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0H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定时间内和设定价格水平下,生产者愿意并可能为市场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数量称为()A:需求B:生产预期C:供给D:生产值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要求以()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A: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B: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社会
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建设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A:股权B:资本
在人民生活方面,“十二五”规划要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以上。A:5%B:6%C:7%D:8%
“十二五”规划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A:85%B:87%C:90%D:93%
被广泛用来监测一国经济增长情况的是()A:名义GDPB:实际GDPC:向国外的要素支付D:潜在GDP
关于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叙述,错误的是()A:固定资产一次全部加入新产品价值B:固定资产周转时间长,有长期投资之称C:流动资产一次预付,一次收回,期限短D
项目可持续能力分析是后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下列影响项目可持续能力的要素中,属于内部要素的是( )。A.资源供给B.市场变化C.技术竞争力D.生态环境要求
关于建筑项目能耗水平分析评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A.公共建筑空调系统新风量标准的确定原则是最大限度满足室内人体舒适度的要求B.公共建筑项目选择市政电力资源
厂区竖向布置是总图运输方案研究的内容之一.厂区竖向布置方案研究应()A.尽量减少土石方量B.两足防火间距要求C.考虑管道敷设的要求D.满足场地雨水排放要求
随机试题
察尔汗盐湖著名的\"万丈盐桥\"是指从达布逊湖上穿过的青海( )至敦煌的公路。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近()年连续盈利,没有重
以下关于银行收取承担费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胸骨角()
地震发生时,最基本的现象是地面的连续振动,主要是明显的晃动。极震区的人感到大的晃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 )A.符号B.称号C.标识D.标志
唐一、孙二与朱三、沙四两家因甲县乙乡丙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争议的集体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朱三和沙四一直要求唐一拆除其在争议土地东侧所...
患者,男,60岁,素有胃痛史,疼痛有定处,拒按,食后痛甚,舌质紫暗,脉涩,辨证属于A.肝气犯胃B.肝胃郁热C.瘀血停滞D.饮食停滞E.水饮内停
snRNA的功能是A.作为mRNA的前身物B.促进DNA的合成C.促进RNA的合成D.使RNA的碱基甲基化E.促进mRNA的成熟
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近待领工资和工薪业务会计资料属于工薪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的: A.职责分工控制 B.信息传递程序控制 C.实物控制 D.账务处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