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

tikufree2019-12-17  16

问题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答案ABD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以及《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第2款的规定,A项表述错误,当选。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B项表述错误,当选。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C项表述正确,不当选。而D项表述错误比较明显,债权的核心是请求权,其行使尚需债务人的配合,因此不能像物权等支配权那样行使。据此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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