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在即,为方便论文写作,张某与李某二位同学分别出资4000元、2000元合伙购买 了一台电脑。2011年3月2日电脑出现故障后交由王某修理,花去修理费6...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毕业在即,为方便论文写作,张某与李某二位同学分别出资4000元、2000元合伙购买 了一台电脑。2011年3月2日电脑出现故障后交由王某修理,花去修理费600元。请问以下 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600元修理费
B.王某有权请求李某支付600元修理费
C.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400元修理费、李某支付200元修理费
D.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李某各支付300元修理费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考点】共有人的对外债务承担 ’ 【解析]《物权法》第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 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 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 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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