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17日向N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值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给予其20%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admin2020-12-24  1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17日向N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值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给予其20%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现金折扣的计算不考虑增值税),并代垫运杂费500元。甲企业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货款,则甲企业在该笔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158.4
B.160
C.180.8
D.200

答案B

解析甲企业在该笔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200×(1-20%)=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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