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

题库总管2019-12-17  16

问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类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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