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监管措施包括( )。 Ⅰ.责令改正

题库总管2019-12-17  20

问题 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监管措施包括( )。Ⅰ.责令改正Ⅱ.出具警示函Ⅲ.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Ⅳ.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选项 A.Ⅰ.Ⅱ.Ⅲ. B.Ⅰ.Ⅱ.Ⅳ.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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