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未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2019年6月“应交税费一应交增...

admin2020-12-24  35

问题 一、基本情况
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未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2019年6月“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各栏合计数为:销项税额122200元;进项税额33215元;进项税额转出3900元;转出未交增流税92885元。该公司销售产品和包装物的增值税税率:2018年5月1日一2019年3月31日为16%;2019年4月1日起为13%。
二、审核获取的资料
税务师受托审核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相关情况,发现如下一些业务:
1.与某商场结算5月份代销的果汁饮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货款。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文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00
后附原始凭证:
(1)商场代销果汁结算清单1份:代销果汁价税合计收入113000元,商场代销手续费11300元,实收101700元: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1份:金额为90000元:税额为11700元:
(3)银行进账单1份:金额为101700元。
2.购置临街商铺作为零售门市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一一商铺  10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40000
后附原始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1份(抵扣联另存):金额1000000元,税率为***,税额为10000元,备注栏注明“差额征税”;
(2)契税完税凭证1份:金额为30000元;
(3)银行付款凭证回执2份,金额分别为1010000元和30000元。
3.向林场购进苹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一一苹果  10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后附原始凭证: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1份:数量为25吨,金额为120000元,税率为免税,税额为**;
(2)银行付款凭证回执1份:金额为120000元;
(3)入库单1份:苹果入库25吨。
注:根据仓库记录,苹果的期初余额0吨;入库25吨;生产领用20吨。
4.包装物被市场监督部门没收。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33900
贷:周转材料一一包装物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0
后附原始凭证: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书1份:饮料包装瓶塑化剂超标,予以没收;
(2)市场监督管理部出具的收据1份:饮料包装瓶1批,金额30000元。经核查,该批饮料包装瓶于2019年2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0000元,税额为4800元。进项税额己于2019年2月申报抵扣。
5.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账务处理(汇总):
借:销售费用  16645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35
贷:现金  17980
后附原始凭证:
(1)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合计金额8000元,税额480元;
(2)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份:合计金额7000元;
(3)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12份:合计金额2500元。
6.除上述审核业务外,该企业还购进调味品等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76000元,税额9880元。
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登录发票平台选择、确认。
问题(1):根据上述资料,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逐项指出错误之处。
问题(2):分别计算确认该公司2019年6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应纳增值税额。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3)填写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摘要)中的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①委托代销确认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错误。委托代销应以代销清单上注明的金额确认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而不能以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余额进行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及税额有误,应以100000元为开票金额,13000 元为税额。. ②从林场购进苹果计算抵扣了进项税额错误。因为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③包装物被市场监督部门没收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有误。2019年2月抵扣了进项税额4800元,现在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当初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4800元进行转出。 ④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进项税额抵扣有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80+7000+ (1+9%) X9%+2500+ (1+3%) X3%=1130. 80 (元),而非1335元。. ①销项税额=122200- 11700/113000+ (1+13%) X 13%=123500 (元) ②进项税额=10000+1130.80+9880=21010. 80 (元) ③进项税额转出=4800 (元) ④应纳增值税额=123500- (21010. 80- -4800) =107289.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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