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蜓”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A、任意之债 B、单数主体之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蜓”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选项 A、任意之债
B、单数主体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单数主体之债是指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本题中,“红蜻蜓”作为一个组合,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该组合中的三个人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 【点评】注意理解债的分类依据。该题中,“红蜻蜓”组合虽然是三人组成的,但是其对外签订合同时是以这个组合的名义进行的,所以其属于单个主体,遇到此类问题要看清对外代表的主体是一人还是数人。 【该题针对“债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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