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某食品生产企业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仓库原值1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10吨货车8辆,6...

admin2020-12-24  26

问题 2020年初某食品生产企业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仓库原值1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10吨货车8辆,6.8吨挂车5辆。该企业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5月1日购置3.6吨客货两用车2辆,合同载明金额10万元,当月办理机动车辆权属证书。
(2)6月30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载明每年租金24万元,租赁期3年。
(3)7月与甲企业签订以货易货合同,合同约定:该食品生产企业以价值40万元的自产食品交换甲企业自产的服装,食品生产企业支付差价10万元。
(4)8月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月饼,合同注明: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并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万元。
(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货车车船税年税额20元/吨,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食品生产企业受托加工月饼应缴纳印花税( )元。

选项 A.10
B.18
C.20
D.30

答案C

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未分别列明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5×0.03%+1×0.05%)×1000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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