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

tikufree2019-12-17  17

问题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考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法条竞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故意伤害罪的转化犯【详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如下:从广义上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也属于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范畴。但是,刑法基于其侵犯客体的特殊性,将其单独罪名化,并在罪状中设置不同的具体构成要件。从行为手段来看,前者并无特别限制,而后者仅限于暴力、威胁方法;从犯罪主体看,前者属于特殊主体,仅限于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负有执行义务或者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后者则属于一般主体。对于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应按照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来处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另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在本案中,甲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因此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依照《刑法》第290条第1款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在本案中,甲的行为并未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故不构成本罪。因此D正确,A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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