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企业财务核算反映信息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1160万元,其中实发工资...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企业财务核算反映信息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1160万元,其中实发工资总额56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0万元,职工福利费1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缴纳税金及附加570万元。另外取得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5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费用55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民政厅向贫困地区捐赠30万元,直接向某中学捐赠图书1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全年实现会计利润为590万元。2018年初,经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12月上旬接受某公司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未作账务处理。
(2)12月中旬将1000套普通化妆品销售给关联企业,未作账务处理,普通化妆品单套销售成本0.1万元,市场单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1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工会经费应调增18.8万元
B.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18万元
C.职工福利费应调增78.4万元
D.业务招待费应调增32万元

答案AB

解析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60×2%=11.2(万元)<30万元,调增=30-11.2=1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60×2.5%=14(万元)<32万元,调增=32-14=18(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60×14%=78.4(万元)<125万元,调增=125-78.4=46.6(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3000+1000×0.15)×5‰=15.75(万元),48万元>15.75万元,所以允许扣除15.75万元,调增=80-15.75=6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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