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Freeti2019-12-17  17

问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

选项

答案BC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依《刑法》第17条李弟不构成犯罪。而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要求各个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李某和其弟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故应当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1y3C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