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79
问题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
选项
A.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l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C.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吴某的损失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3款规定:“……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本案的证据所在地是甲县,被申请人住所地是乙县。本案作为买卖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是乙县。关于合同履行地,《民诉解释》第18条第1~2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合同履行地应为义务人所在地的乙县。可见,本案的管辖法院是甲县与乙县法院,丙县没有管辖权。综上所述,丙县法院不能采取诉前证据保全。A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证据保全也需要参照适用此项规定。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诉前保全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C选项是错误的。采取证据保全之后的法律后果在于,就该证据能予以证明的争议法律关系中的相关事实,可以免除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1y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独立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为5000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的综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递交()。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施工企业租得,台班单价为300元/台
按索赔事件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
如果项目规模大、工期长,则项目的凤险也大,合同履行中的不可预测因素也多,则这类项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
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
某市建筑公司承建某县政府办公楼,工程不含税造价为3000万元,该施工企业应缴纳
已知某工程各月完成的合同价款如下表所示,若工程预付款限额为100万元,主要材料在
随机试题
在存量房买卖居间业务中,房屋挂牌价格由( )确定。 A、买方 B、出租方
某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质量缺陷,经鉴定该缺陷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则下列有关
甲公司有A、B、C、D四类业务,根据波士顿矩阵法(BGG矩阵法)分析分别落入下图
女性,29岁。两次经阴道分娩史,第一胎出生后出现咳嗽、提重物时尿液流出,经盆底肌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优化方法有()种。
我国1950年开始至1952年基本完成的土地改革() A.标志着中国新民
一批游客中每人都去了两个景点中至少一个。只去了A的游客和没去A的游客数量相当,且
甲、乙两个工程队共同完成A和B两个项目。已知甲队单独完成A项目需13天,单独完成
19世纪初,英国学校中出现了{pz_填空},这对班级组织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锅炉结渣是指灰渣在高温下黏结于受热面、炉墙、炉排之上并越积越多的现象。结渣会使受热面吸热能力减弱,降低锅炉的出力和效率。下列措施中能预防锅炉结渣的是()A: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