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017年3月 2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同年5月 4日甲公司与高

题库总管2019-12-17  25

问题 (2018年) 2017年3月 2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同年5月 4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 1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 10月 1日(国庆节), 10月 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2018年初,甲公司得知高某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此时高某仍处于孕期。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高某日工资为 220元,甲公司已为高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甲公司与高某劳动关系建立及合同订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双方劳动关系自2017年3月2日建立B.双方劳动关系自2017年5月4日建立C.甲公司不需向高某支付2倍工资D.高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年4月2日至5月3日期间的2倍工资

答案AD

解析( 1)选项 A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2017年 3月 2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选项 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1日( 4月 2日~ 5月 3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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