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

题库总管2020-05-20  36

问题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选项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本解释第24条规定申请回避,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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