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昕玥2019-12-17  26

问题 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调解书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B.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性质上属于消极确认之诉C.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应当中止执行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D.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原则上应当裁定将再审请求并人第三人撤销之诉中

答案ABCD

解析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均可提起撤销之诉,选项A的说法错误。在诉的种类上,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亏变更之诉,选项B的说法错误。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换言之,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并不必然中止执行,选项C的前半句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94条规定,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选项C的后半句说法正确,引民事诉讼法解法》第301条规定。第三人称销之诉案件审理期i司,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称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人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称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此种情形下,原则上应当三撤并人再审,选项D恰好说反了,因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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